第44节(1 / 2)

易桢笑着问他:“那常清是答应了?”

杜常清立刻说:“是,确实该这么说,不然对嫂嫂声名不好。”

易桢立刻起身准备去叫婢女了。

小杜弟弟身上那种少年气息太浓了。他一个会暗搓搓偷摸嫂嫂脸的隐性痴汉怎么会脸红成这样啊,是你先伸手的又不是我先伸手的,讲讲道理好不好啊——

还有小杜弟弟你为什么要把初恋模式用在自己嫂嫂身上啊——年纪轻轻惦记自己血亲兄长的妻子很刺激是不是啊——

她心底的句子还没咆哮完,忽然远远瞥见自己院门口站着个熟悉的人影。

姬城主手里抱着架古琴,一边笑着和纪姑姑说话,一边往院子里走来。

易桢:“……”

别别别别别过来啊啊啊!我屋子里还有个湿着衣服的小杜弟弟!

凑!她脑子转过弯来了!不能说小杜弟弟自己打翻了茶盏!

上品修士小杜弟弟把茶盏打翻在自己身上,而且完全不躲被结结实实地烫伤!姬总可能对这套说辞完全不起疑心吗!

现在怎么办?他们要过来了!完蛋完蛋!

为什么不让她把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啊!

易桢迅速缩回脚来,趁他们没看见自己,风一样地跑进屋子里,拉起杜常清就往里间的侧屋跑:“你哥来了,快躲起来,被他发现就不好了!”

呜呜呜为什么她明明什么坏事都没干却要遭遇这种藏男人的道德困境啊!

杜常清肩膀上被烫伤的地方已经开始隐隐作痛了,疼痛的感觉越来越直接,但是他完全没注意到。

疼痛又不是没经历过。

易姑娘握他的手腕了,虽然没用力,只是虚虚地搭着。这个触感从来没经历过。

“嘘,不要说话。我现在出去绊住他们,你找个机会溜掉。”易桢匆匆丢下这句话,往他手里塞了盒舒痕胶,顺手给指了下窗户的位置,然后蹭蹭蹭跑出去了。

为什么她没有尝到小叔文学的快乐,却要承担小叔文学的困扰。为什么呜呜呜。

杜常清学习了几十年如何做一个谦谦君子,也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要从嫂嫂屋子的窗户偷溜出去,因为要躲开不知为什么忽然过来的兄长——

姬金吾刚刚给自己为什么去易桢院子里找好借口。

杜常清离开之后,门合上了,书房里只剩下姬金吾一个人。

博白山的宅院他并没有亲自监工,只是手下的人按照他一贯喜好装修的,华美奢丽,还放着一些他自己都不太想得起来的、过去喜欢的旧物。

他尝试过太多东西、太多爱好,琴棋书画、美人金石、名利骏马,大部分东西就是喜欢一阵子就丢开了。

其实姬金吾并不是反复无常、喜新厌旧的性格,只是他总想着万一今日便是最后一日,他喜欢这样东西的程度够他心甘情愿伴着它走向死亡吗?

这么一想,许多事情都索然无味。

姬金吾将盛装匕首的木匣子合起来,准备放回原来的位置。

他还在想着自己的同胞弟弟,微微走着神,觉得可能是因为最近被强制戒了浓茶烈酒、停止过分熬夜之后,精神状态好了不少。

也可能是因为终于看到一点飘渺的希望了。

这么多年了。寻遍南岭、中洲、北戎,终于在北幽找到了那如风中残烛一般的希望。

姬金吾收到那封他等待了十几年的密信时,正在试第二天去迎娶新娘该穿的喜服。密信送到的时候,他方穿上中衣,正红色的喜服端端正正地放在榻上,他看完了信,就决定自己要亲自过去一趟了。

那件比对着他身形、精工制作了三个月的喜服,他根本没穿过。到第二天杜常清被临时拉来顶上的时候,直接给套在杜常清身上了。

对,他也没见过易桢穿嫁衣的样子,他直接错过了一整场自己的婚礼。

那个时候姬金吾想,杨朱道人说的对,昌黎之年娶亲确实是一个无比正确的选择。

哪怕是确实带回来了一个和陈清浅长得一模一样的蜃,新婚的最初几天姬金吾还不太敢相信“真的找到了”这个消息,过去的十几年里,他失望过太多次了。

因为走神,姬金吾把放着匕首的匣子放回去的时候,一不小心拉错了柜子。那个错误的柜子里放着一架古琴。

姬金吾微笑起来,先把匣子放到正确的地方,然后把琴抱了出来。

他琴弹得很不错,不过是年少时的喜好了,有些年头不碰了。

他弹琴弹得最多的那些日子,喜欢弹《临风》,彼时还有人夸赞说他“一曲临风值万金”。

这架古琴是这边的人揣摩他的喜好给准备的,他有一点印象,记得自己似乎下过收到柜子里去的命令。

姬金吾的手在古琴下面摸了几个来回,找到机关,摁下去,琴身中掉出一个小小的盒子。

果然没记错。

杨朱道人当初卖宅院的时候,不仅给他免费送了一次紫薇斗数,说他昌黎之年必须娶亲,不娶就有大难,还顺便送了新婚礼物。

一串相思子手链。杨朱道人说得很玄,必须放在古琴中养着,等新夫人过门的时候系在她手腕上就可以了。

据说能旺子息?

姬金吾在此之前还没太考虑过要孩子的事情,因为他这个情况确实不好说。

事情太多,他都不太记得这个事情了,好在今日误打误撞想起来了。

待会儿给夫人送过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