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2)

极品财俊 付麒麟 3385 字 28天前

“林公子客气了。”郑剑秋还了一礼,便稳稳的坐了下来,由于昨天许勇挨了一顿板子,被打的皮开肉绽,他今天只好换了一个身材高大的护卫。

这个护卫面相刚硬,足有两米多高,单是胳膊,就比平常人的大腿还粗,不过看上去猛则猛攻矣,怕是少了一份机敏与灵活。

“郑公子,你前几天遇刺,可曾查到凶手了。”林敬之端起酒壶亲自给郑剑秋满了一杯,关心的询问。

说完,对着一个护卫点了点头,那护卫见状赶紧出了包间,找酒楼的伙计上菜,不过吩咐过后,他并没有回到包间,而是匆匆下了酒楼。

郑剑秋摇了摇头,眸子里闪过一丝愤然,“还没有,这群狗官,每年普查政绩时,一个比一个能吹,现在真遇到事情了,却连半点线索也查不出来,真是一群废物!”

身为郑府的嫡长子,郑剑秋几乎每个月都会遇到行刺,天天活在死亡的恐惧下,这滋味可真不好受,虽然郑剑秋也知道暗中想他死的人太多了,但若真能揪出来一个,让他出出气,也是好的。

郑府后院一大家子的关系,要远比林府混乱复杂的多。

“郑公子且消消气,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想来用不了多久,就能查到真凶的。”林敬之赶紧又劝了一句。

郑剑秋知道这件事也不能全怪当地官员无能,他的对手,一向行事谨慎,小心翼翼,不然早就被他自己抓出来了,“但愿吧,林公子,上次林二奶奶不顾形势万分危险,仗义相助,这才使在下保住了一条性命,在下感激不尽,请受在下一礼。”

说罢,郑剑秋站起身,对着林敬之深深一礼。

林敬之赶紧上前两步,将郑剑秋扶了起来,说实话,他还真不喜欢听郑剑秋提到唐郁香,

“郑公子不必如此客气,快快请起。”

此时的郑剑秋神情认真,态度诚恳,倒让林敬之对他的态度改观了三分,看来这个郑剑秋也并非就是草包无能之辈。

“林公子十四中举人,到了今年,已经是十七岁了吧?”郑剑秋重新坐了下来,笑着询问。

“不错,在下今年正好十七。”

“哈哈,你我年龄相仿,当以兄弟相称才是,在下今年十九岁,痴长你两岁。”郑剑秋爽朗的笑道。

郑剑秋笑起来还是颇有几分豪气的,况且林敬之巴不得与他拉交情呢,赶紧拱手道:“那以后在下就称郑公子一声郑大哥了。”

“好,那以后我就叫你一声林贤弟。”郑剑秋说罢,举起了酒杯,又道:“来,干杯!”

“干杯!”林敬之虽不喜欢喝白酒,但还是强撑着一口饮尽,这个时代的白酒度数不是很高,而且还带着一股子酸酸的味道,实在是不咋地。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贤弟,虽然为兄是个武夫,不喜欢舞文弄墨,但你写的这首诗,读起来却是爽快的之极。”郑剑秋一张嘴,竟将林敬之前几天剽窃古人的诗词给读了出来,并大加夸赞。

林敬之先是一愣,随即一阵苦笑,凭他自己那点本事,哪能作的了如此好诗。

“不过贤弟貌似还没有给这首诗取个名字。”郑剑秋又饮了一杯水酒,疑惑的问道。

这首诗原是诗仙李白在庐山所作,取名《望庐山瀑布》,林敬之哪里能想到更好的名字,闻言心中一紧,故作一脸难受的回道:“郑大哥,小弟十四岁那年曾发过毒誓,今生不再吟诗作对,上次有感而发,作了这么四句诗已是破了誓言,哪里还能再想什么诗名。”

林敬之十四岁那年考中举人,因父母俱亡未能见到最后一面而发毒誓的事情,早就广为流传,郑剑秋也是有过耳闻的,虽然他觉得如此妙诗没有个诗名是一大憾事,但还是放弃了让林敬之取名的想法,开口劝道:“贤弟,你的孝心众人皆之,但逝者已矣,还需看开些才成。”

林敬之点了点头,收起了难受,回道:“郑大哥说的是,来,你我二人再干一杯!”

见身体偏瘦,皮肤白晰的林敬之并非那些满口之乎者也的酸儒,郑剑秋对他好感大增,端起酒杯应了一声,就喝了个干干净净。

郑剑秋在这里喝的痛快,却不知林家为了借势,早放出了风声,使得不少有地位的名人知道了他与林家的家主,正在千里香喝酒,而其中有一个人听到这个消息后,坐在大厅,紧紧皱起了眉头,听到属下说林家竟然与郑家有交情,王蒙便是一阵头疼,在流洲,官位品阶最大的是他的恩师知洲田机,而排名第二的便是宣威将军郑胜了。

大厅中央还跪着一个下人,见主子不说话,只是深深的皱起了眉头,便赶紧低下头,大气都不敢喘上一下。

“你可是亲眼看到林敬之与郑府的长公子进入了千里香酒楼?”思考了良久,王蒙才轻声询问。

那个下人赶紧俯低身子,恭敬的回道:“小人虽然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一起进入酒楼的,但听到这个消息后,就赶紧去千里香查探了一番,上了三楼,小人亲眼见到二人坐在一处包间内饮酒用饭。”

“那林家与郑府之间是真的有交情喽?”王蒙脸色有些难看。

那下人想了一想,才回道:“大人,您还记得几天前郑公子在城外遇袭的事情吧?”

“废话!”王蒙是洛城城守,怎么会不知道这件事情,为了抓到行凶的刺客,好给郑家一个交代,他这几天累的连觉都睡不好。

“小人……小人觉得林家与郑家之所以会有了交情,很可能与此事有关……”

原本还揉着额头的王蒙闻言顿时一惊,猛然站了起来,难道那天救郑剑秋的人,竟然出自林府么!

第八十二章 林家旧事

王蒙本就是个没多大本事的人,他之所以能爬上今天这个位置,完全是因为有田机罩着,不然以他的才能,最多也就能做个七品县令,当然,他至今未能查到是林家的人救了郑剑秋一命,除了无能外,还有就是他不敢逼问郑剑秋,是谁救了他。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官大一级是能压死人的!更何况郑剑秋的父亲,比他高了好几级。

而林家也是有名有户的大家豪门,自家女眷在光天化日之下给一个男子疗伤,尽管被救的人身份不低,也不是件什么光彩的事情,所以林老太君虽然打定主意要结交郑家,却也没有将此事大肆宣扬,反而要奴仆护卫们闭紧嘴巴,不要乱嚼舌头根。

林老太君到底经历的多,有经验,知道流言有多可怕,不然这事若是传出去,到了第二天,怕是就会演变出无数的版本,到那时,不但唐郁香的名节不保,甚至连整个林家都有可能会成为洛城百姓茶前饭后的笑料。

如此一来,王蒙就更不可能查到是谁救了郑剑秋了。

站起身,王蒙急速的来回踱着步子,思考下一步,到底该如何来做,恩师田机是绝对不能得罪的,否则日后不但再无高升的可能,就是头顶上的乌纱帽,也定然不保,可若是林家真跟郑府套上了交情,那这林家,可就不比往昔了。

宣威将军郑胜,他同样得罪不起。

跪在大厅的那个下人双膝都麻木了,也不敢发出半点声响,终于,王蒙身形一顿,停了下来,吩咐道:“明晚的行动暂且停下来,要不要动手,等我与上面的人商量好了,再做决定!”

“是!”那个下人应了一声,就赶紧退了下去。

酒楼内,林敬之与郑剑秋谈的颇为开心,虽然林敬之有几分故意讨好之意,但不可否认,面前这个青年,的确有些魅力。

昨天认为郑剑秋是个草包的想法,现在已经被林敬之扔到了九霄云外。

六岁习武,九岁熟读兵书,这个郑剑秋,绝对算的上是个青年俊才了,若非其父一直觉得他年龄尚少,本领也未大成,早就跑门路,给他弄个官坐了。

也许是因为多喝了几杯,二人的话渐渐多了起来,而且顾忌也少了许多,郑剑秋吃了块鱼肉,开口道:“贤弟,你才华惊艳,十四岁就考中了举人,不知有多少人羡慕嫉妒的差点掉下了眼珠子,这辈子,你当真能甘心只做个商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