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沈漫漫恹恹的,两人也不好打扰,便和李枝一起去了饭堂。
饭堂虽然的饭菜虽然比不上自家做的那么精致美味,但是对于现在的人来说,特别是从穷苦家庭考上大学的学生来说,这饭菜简直就是美味佳肴了,毕竟能吃饱,是他们首要的事情。
李枝就是其中这么一个,她一边吃一边感叹,“真好,真好,吃饱饭可真好,又不用花钱,嘿嘿……”
李枝是个健谈的,说自己是从清市的一个小县城来的,因为上面有指令,城里的家庭只能留一个孩子在城里,她就下乡当知青去了,年纪倒比秦玲玲小一些,今年十八,家里条件不好,这次她参加考试,家里人都不赞同,说她考不上。
“他们越说,我就越想考上给他们看看,还别说,我看了那么多书本,现在总算派上用场了。”
李枝说她插队的时候,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书了。
“我看了很多书,我就想着,有一天要是能恢复高考,我铁定第一个冲上去,到时候考上好大学。他们说我痴人说梦,不过现在考上,他们一个个又都说我能耐呢。”
虽然李枝现在是轻松的讲述,但是秦玲玲却能想象到,李枝在插队的时候,不合群的学习,遭到其他人排斥的场景。”
大多数人虽然心中希望有一天能高考恢复,但是对他们来说,这一天又是不可能的,所以李枝的不停学校,对别人来说,就是不合群的,学习是无用的,还不如积极参与集体活动。
毕竟,杨琴也是这样的人。
说到杨琴,她这次很幸运的,也考上了大学,不过不是中山大学,而是省城的另一个大学,成绩还算不错,而且距离秦玲玲所在的学校也不算特别远,有时间还是能见面。
而这次她考上了大学,直接得到了回城的机会,以后,以她重生过的金手指,想必会越来越好的。
杨琴临走的时候,她也和杨琴见过一面,对方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向往。而秦玲玲想到的却是,随着杨琴提前半年考上大学,那么她的真命天子,她的邻家哥哥苏明,又会是她的良人吗?
正当秦玲玲想着,李枝出声打断了她的思考。
“玲玲姐,你家在哪儿的?”
“在白市那边,很远。”
“哦,是挺远的。”
李枝说,她以前最远去过的地方就是插队的乡下了,现在是她再一次突破,去更远的地方。
谈话间,秦玲玲才知道,他们宿舍的四个人,并不是全部都是学的英语专业,相反只有秦玲玲一个学英语,沈漫漫是中文专业,而李枝,是历史专业的。
回去到时候,沈漫漫并不在宿舍,床上放着的饼干都没收拾好。
李枝年纪小一些,因为和秦玲玲在饭堂吃过饭的革命友谊,这会倒是事事以她为先。
她好奇问道:“漫漫这是去哪里了?”
秦玲玲摇头,“我也不知道,咱们刚到,还不熟悉环境,她比咱们早到。”
“哦。”
当天晚上,沈漫漫并没有回来。
因为还没到开学,要后天才开学,所以宿舍第四个人,第二天下午才来。
对方是来自上海的,叫孙敏,今年二十二岁,难得和秦玲玲是一个专业的,都是学英语的,也刚好一个班级。
因为路途遥远,所以她今天才到学校。
孙敏的性格比较内敛沉稳,不多话,看着人的时候,也是抿唇微微笑着。
秦玲玲和李枝给她帮忙收拾了行李,然后再把人带去饭堂吃饭
,这有两人的帮忙,倒是很方便。
等忙完之后,李枝提议道,“咱们今天不如出去吃一顿吧?这附近我听说有家铺子有很多好吃的东西。”
孙敏没有意见,说正好想尝尝粤省这边的没事。
秦玲玲也表示没有意见,“就是不知道漫漫有没有空过来?”
自从昨天见过沈漫漫之后,他们就没见过她了。
沈漫漫是本地人,李枝说,“可能她回去了吧,等晚点看看她能不能回来,回来的话,咱们一起去吃。”
两人应了声好。
下午三人正好有空,就打算把学校逛上一圈,熟悉一下课室。
南方的春天,现在也是一片绿意盎然,甚至园子里,桃树上已经挂着小小的毛桃。
孙敏是第一次来粤省,这个比上海要暖和许多的城市。
找到了课室之后,三人回宿舍的时候,没想到遇到林清峰和林文秋。
两人这两天已经引导了不少同学来校,现在已经算是圆满结束,刚带最后一波人去报道,这回准备回宿舍。
看见三人,林清峰认出了里头的秦玲玲,连忙招手喊道:“玲玲同学?”
李枝和孙敏都不认识林清峰两人,狐疑的看着秦玲玲。
李枝问道:“你认识?”
秦玲玲说,“这是我昨天来学校帮忙的同学。”
正说着,林清峰已经带着林文秋上前,兴奋的打着招呼,“你们好啊,我叫林清峰,历史系的,两位同学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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