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 / 2)

副团长何坤玮拎着一篮子水果,嬉皮笑脸的俯身到他耳边,将手里的一个礼品小盒子塞到他的口袋里:“啧啧啧,这么漂亮的娇妻,艳福不浅呐~”

“是吗?”贺存淡淡的,也看不出什么表情。

那个小盒子,是他特意拜托何坤玮带的,装的是一款价格不低的项链。

何坤玮和原主是大学同学,也是好兄弟,两人在一起共事,性格很合拍,他信得过。

“哎吆吆,出个院还给夫人买礼物,酸死我这单身汉了~”何坤玮将水果篮往旁边一搁,开始调侃。

其实,何坤玮多少也有听到些潘明月的八卦,但自己的兄弟一往情深,提过一次被臭骂了一顿,便也不好再开口。

“别贫,明天来找我,有事。”贺存看了他一眼,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招呼了家庭护工过来推轮椅,然后在几个警卫员的帮助下,上了吉普车。

何坤玮站在原地,摸了摸后脑勺,他总觉得贺存刚刚那个眼神别有深意,可一时间也分析不出个所以然,一时有点抓心挠肝。

车上,潘明月旁若无人的拿着镜子拾掇自己的头发。

“等会有活动?”贺存手搭在大腿上,修长的食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敲动着。

她把肩头的头发整理顺畅了,又细细的整理了嘴角的口红,才慢悠悠的转过头来:“嗯,今天文工团有一个迎新活动,我当然是要参加的。”

潘明月进入文工团后,心情颇好,除了老白司令的孙女白婷婷以外,其他人的出身都不如她,但白婷婷那个人与世无争,而且又是从事文职工作,对她不构成威胁。

因为她爹潘正群的原因,大家对她礼让有加,而她,很享受这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有些什么安排?”贺存继续问道。

说起文工团的事情,潘明月的兴致颇高:“我们为了这次迎新,熬夜排了一支舞,其中加入了中国戏曲的元素,思哲一人挑大梁,独唱戏曲部分,肯定很出彩。”

三句话不离马思哲,看来这些日子,是忙着去团里彩排去了。

“要不要我给你去捧场?”贺存倒是想去看看现在的马思哲,因为原主只见过一次。

那时原主已经入狱许久,马思哲挽着潘明月,春风得意,借着潘正群的关系,在文工团提了干,看原主的眼神里都是嘲讽和怜悯。

他倒是想知道,在马思哲还只是个小文艺兵的时候,是哪般模样。

“不需要了,你又不懂文艺的东西!”潘明月脱口而出的拒绝,想了想,可能也觉得欠妥,又补充道:“你刚刚出院,好好休息。”

“好。”贺存仍然扮演着那个傻并且顺从的丈夫。

把潘明月送到文工团,贺存便回了家。

原主官职不低,又加上成了家,在军区大院里分了一套房子,上下两层,不是特别豪华,但是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不错的住所了。

大概是原书的作者对房子的要求也比较高,整个屋子的装潢都十分素雅。

见着贺存进了门,里面正在摘菜的保姆李梅香直起身子:“恭喜贺团长出院。”

这个李梅香可有些来头,据说在潘家做了有些年头,潘明月嫁过来后,不适应菜的口味,特意把她请了过来。

贺存点了点头,让新请的护工小王把他推进了书房。

“我想自己呆一会,你去帮我把屋后阳台的几盆花浇了吧。”贺存眼睛看着窗外,吩咐小王。

“好的,团长。”小王忙不宜迟的点头,还体贴的关好房门。

小王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农村来的,就为了在城市里找个谋生的活计,能给贺存当护工,一个月二十块钱的工资,可比地里刨食强了太多。

贺存见门关上后,健步下了轮椅走到门口,将门关上。

他的脚其实已经痊愈了,作为一个修仙者,运气通筋骨的法子,他还是没有丢的。

但脚的恢复情况,贺存暂时并不打算告诉任何人,要知道,原主当初可是修养了小半年。

书房一分为二,一边柜子是原主的,放的多是一些与工作有关的书籍用品,桌面上也是十分简洁。

另一边的大柜子则是潘明月的,上面除了工作用书以外,还有各种言情类小说,诗歌、杂谈、服装时尚等书籍,花花绿绿、琳琅满目。

而她的书桌下面有个柜子,常年上着锁。

贺存从书桌上拿了一根别针,手上利索的将针头弯成一个特定的形状,插进锁孔,费了一番功夫折腾,才在无破坏的情况下打开了锁头。

里面有一个精致的铁盒子,装着一些小玩意,还有几张折好的信纸。

他随意展开一张,典型女孩娟秀的字体:

思哲,你好!

请原谅我抑制不住心底的激动跟你写这样一封信,半个月前听了你唱歌,你的歌声仿佛印进了我的心底,一直在我脑海里回荡……

……前些日子和你促膝交谈的画面历历在目,我想我不能抑制我自己的情感了……

我喜欢你,喜欢你动人的歌声,喜欢你幽默风趣的风度,喜欢你充满艺术气息的灵魂……

只是,我没有在对的时间遇到你,我的真心可昭日月,如果你愿意,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光名正大的和你在一起……

贺存翻了翻,好几张信纸都是写的同一个内容,有的有删改的痕迹,一个少妇怀春的那种紧张期待,一览无余。

他随手将两张揣进口袋,刚将锁头搭上,正要落锁,却听到锁孔转动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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