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1 / 2)

桃源农家日常 络缤 3018 字 5天前

“你们倒是有想法的,知道光种田是不够的。这螺蛳粉也是你们所出?我也算走南闯北,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的吃法。大家都觉得螺蛳贱得很,贫寒人家又不讲究,没有想到弄出来光这口汤就如此美味。”

常喜盛顿了顿,这东西是常喜乐弄出来的,可大家从来没有问过这东西是哪里来,还以为县里就有。后来他去县里才发现,并没有这玩意,都是新鲜东西。其实他也曾好奇过,他的弟弟怎么会对灶上之事如此熟悉。可一回想又觉得自家弟弟打小聪明,就有这天分也不一定,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被人一问,常喜盛就有些迟疑了。

常喜乐这次不再什么都推书上看的,吃过一次亏宁可厚脸皮把自己塑造成啥都能做出来的天才。

“不过是闲暇时一些想法罢了,没有想到做出来味道确实不错。”

常喜盛微微诧异,这说法和之前可不一样。

常喜乐不好意思道:“哥,从前我是怕你们说我玩物丧志,不好好读书一天琢磨这些乱七八糟的,所以没说实话。”

常喜盛还未开口,锦衣公子便那笑道:“我看你就知道你跟我是一路人!如此美味之物果然是出自你之手。想必这些茱萸酱和辣米油也同样如此吧?”

常喜乐笑着并未否认,锦衣公子直接跑到常喜乐身边想要坐下,却被眼疾手快的常昱给挤到一边去。

锦衣公子愣了愣,又跑到另一面,又被常昱挤走了。

锦衣公子眯了眯眼,在常喜乐两边跳来跳去,常昱却不跟他胡闹,直接站起来提着锦衣公子的领子,直接扔到一边去了。

沈家商队的人纷纷扶额,对自家公子又犯蠢感到丢脸至极,却没有一个人上来帮忙。

毕竟,被个十岁左右孩子丢出去,还用他们去救也忒丢人现眼了。

常昱把握分寸,所以并没有把人丢狠了。

锦衣公子站直身子,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对常昱非常感兴趣,“这孩子力气还真大!”

常昱虽然在外头表现得和普通人一样,可对常喜乐的占有欲却依然不掩饰。除了常喜盛,就连常喜庆他们都不让靠近,常喜乐对此也毫无办法。还好他本身也跟人不是很亲近,也没有人像这锦衣公子一样,总想往他身边凑。

“得罪了,小喵尚且年幼,不太懂人情世故。”

锦衣公子只是笑笑并未在意,也没有执拗非要坐在常喜乐身边,“有这么个人护着晚上可以睡个好觉。”

常喜乐笑而不语,心里一回想还真是那么回事。

这时候赵掌柜提着一包东西走了进来,锦衣公子道:“你对吃食很有天赋,正好帮我瞧瞧这玩意。我想知道这东西除了用来制香以外,怎么用在烹饪食物上。”

常喜乐也并未与他客气,直接将那袋子一打开,顿时眼睛一亮,“这不是孜然吗!”

之前他一直托大夫帮他看看有没有这些香料,一直寻不到,没有想到竟在这个时候碰到了。

“你果然认识这东西!”锦衣公子激动道,又想凑近常喜乐却被常昱给瞪回去了。

常喜乐也十分高兴,“用这东西烤羊肉串、烤全羊,那滋味你吃过一次必是难忘。这东西作为调料可是一绝呢!”

锦衣公子乐了,“我就说这东西肯定能做吃的,还被人笑话。大家都说我不知风雅,哼,我还觉得他们是不识货。”

用孜然制香听起来确实比作为食物调料显得风雅不少,不过对于常喜乐的吸引力绝对远不如食物调料。

常昱之前时不时打回野羊,害得他越发想念孜然,想念羊肉串。

兴许是上辈子生病以后很多东西不能吃,弄得他对吃的异常执着,总想着复原过来大快朵颐,以填补从前的遗憾。

“等到前面村庄时,若有人养羊我们可以买一头,到时候给你们试试看这玩意的魅力。”

锦衣公子更高兴了,“就知道这东西给你瞧准没错!”

交谈之后常喜乐才知道,孜然是良国没有的,需要从非常远的地方送来,成本也就非常高了。因为昂贵稀有,所以这里的人都是用来制香,就没有往烹饪上想。

王大力听完忍不住道:“这么说这么一小袋岂不是要花不少钱?”

锦衣公子不以为然,“能遇到同好者不易,这点孜然算什么。况且这东西现在也没有那么珍贵了,如今商道被打通,来往比从前方便,商队也跟着多起来,这东西也就越发不值钱了。其实这东西也不算什么稀罕物,只是路途遥远才把价给抬起来而已。”

常喜乐听这话也十分高兴,虽说他也不至于那么好吃,可若能丰富菜谱何乐而不为。

大家见锦衣公子如此坦承,也就觉得更亲近了,便放着胆子问起他们跑商的事来。锦衣公子虽然瞧着娇生惯养,细皮嫩肉,有时候行为还很像孩子,瞧着不怎么靠谱,却是去了不少地方。

而且他又是个能说会道的,说起旅途中的事,好似说书一样,听得人欲罢不能。

这些故事里还包含着很多信息,让常喜乐和常喜盛能从中了解不少各地民俗、哪里缺什么多什么、府里做生意的规矩等等,受益匪浅。

而常喜乐也会时不时用前世的见识知识去解释一些问题和现象,让原本只是当做趣闻,这时却明白背后含义的锦衣公子也同样收获甚丰,对常喜乐也极为欣赏。

相言甚欢,彼此交换身份,这让常喜乐得知了这个锦衣公子到底是何人。

这锦衣公子出自果沈家本家,为如今沈家掌门人的三儿子沈百里。其从十三岁开始就与商队到处奔波,到如今已经有五年,可谓经历丰富。

常喜乐一行人虽然没有跑过商,却也能从沈百里方才轻描淡写中猜到其中有多辛苦。

沈家都是会去很远的地方,一年半载都回不来也不是没有的。路途十分艰辛,有时候还会在途中丢掉性命。像这次他们一趟不过一个月,都算是比较轻松,所以瞧着还算精神干净。

常喜盛忍不住感叹,“没有想到你一个公子哥也需要四处奔波啊?”

在他心中一直以为那些公子哥都是啥都不用干,吃饭都不用自个动手有人喂到嘴边的。

沈百里道:“那是别人家,我们沈家家规就是不养废人。我大哥二哥虽然不用跑商,可都是早早开始接触生意。而且不是一开始就是当管事,是从最底层的小工做起。我爹说只有知道最下边的人做什么,等成了最上面的人才知道怎么安排。

我二哥是管庄子的,还得下田耕地,那晒得跟黑炭一样,你要在路上看到他还以为是哪个农夫。我大哥倒是不用风吹日晒,可活也不轻省,以前还得搬运货物。他们的身板养得那叫个壮实,一只手好像都能把人家小姑娘的腰折断一样,之前我娘还担忧他们找不到媳妇。”

良国准确说是城里有钱有权人以瘦弱为美,包括男子。讲究的是飘逸脱尘,而这种不瘦成个纸片人压根出不来效果。还得细皮嫩肉,皮肤白皙,身段柔软。不少男子都跟女子一样擦粉,把自个的脸涂得白惨惨的,晚上出来能吓死人,走几步都要喘。

沈百里属于颀长体型,面色虽不算白皙却也绝对谈不上黑,可在那些人眼里就已经是粗壮黑炭了,更别提他两个黑壮的哥哥。

王大力瞪大了眼睛,完全没有想到府里竟是这么个状况。他身板高大壮实,力气也很大,在桃源村可是被人待见。因为这意味着能干活,否则为啥村子里这么多壮丁,常家人偏偏挑了他一同前来府里,不就是看中他的身板和力气。没有想到府里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男人也弄得跟女娃娃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