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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命者[快穿] 荀二 2202 字 6天前

“不敢了,不敢了!”殷丰疼得哇哇大哭。

第54章 抱错千金(八)

周小霜满脸崇拜地挽着新小姐妹回家。

“星星,我问你,你是不是喜欢崔哥?”周小霜踢着地上的石子,问道。

吴真:“啊?”

周小霜低垂脑袋,非主流的紫色头毛翘得老高,“别瞒我了,大家都看得出来。”

“你怎么看出来的呀?”吴真真不觉得自己做得很明显。

“你老是针对他呀,今天还为他怼上了那个沈卿卿。”在少年人看来,喜欢一个人,就是要看着他、缠着他、过分关注他。

“不过我劝你,还是算了吧。”周小霜出于好意规劝道,“整个学校都知道,他喜欢的是1班的沈卿卿。”

吴真转过头,“但沈卿卿似乎不是他女朋友吧……”

周小霜瞄了眼落日,苦笑道:“可是,比女朋友还要麻烦呐。”

周小霜跟崔明夷、沈卿卿一样,是南城一中初中部升上来的学生。

崔明夷初二那年转学过来,其实一开始,他的成绩甚至比沈卿卿还要好,一来便抢了沈卿卿年级第一的名头。

那时他是天之骄子,长得好、学习好、篮球好,据说还有和沈卿卿家匹敌的家世。有一次演歌舞剧,和沈卿卿扮男女主角,还拿了一个市级奖。

大家都开玩笑,说他和沈卿卿,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好景不长,也不知是谁传出,崔家其实很穷的消息。

随之而来,很多传言甚嚣尘上。

比如两家有娃娃亲,崔家落魄,后来沈家退婚了。

崔家花了全家积蓄让崔明夷转学到南城一中,就是想要崔明夷去勾引沈卿卿。

崔家现在的所有金钱来源,都是沈家施舍的,不然凭崔家那种单亲家庭,怎么可能负担得起南城初中昂贵的学费?

后来有人得知崔妈妈就在学校旁边的餐馆给人端盘子,很多人一哄而上过去围观。

大家年龄不大,说话口无遮拦,崔妈妈被这些人给气病了,很快辞了职,卧病在床。

也不知道是谁带的头,全校都在嘲笑崔明夷装富,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少年人的恶意总是跟着不理智和从众心理,从那个时候起,崔明夷就开始变了。

他和沈卿卿撇清关系,逃学、打架、和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就像是恶意折磨自己一样,成绩一落千丈。

一直到他不再耀眼,变成了只会用拳头说话的垃圾,那段被全校人语言暴力的灰暗历史才算过去。

“我跟崔哥一直是同班同学,别人不知道,我知道。他一直很喜欢沈卿卿,不跟她说话,是为了保护她,免得别人说闲话。”周小霜不高兴地嘟起嘴,“他怕自己这么差的成绩,和这么穷的家庭,会给她丢脸。”

原来如此啊,吴真读过小说,知道另一部分的真相,正好与周小霜说的可以合在一起。

月亮渐渐上了来,吴真与周小霜在岔路口分别,临走时,她突然问杀马特妹子,“你有没有想过,是谁第一个传出崔明夷的家境?”

周小霜想了想:“肯定是嫉妒他的人。”

嫉妒,是个很微妙的词。

如果两个人差距太大,实在是很难产生嫉妒之情。但如果只是伯仲相当的差距,那个人又恰恰横空出世,比你聪明比你优秀,抢了你一直以来霸占的位置,那种想要夺回位置的意愿就会变得非常强烈。

[把你打压下去,让你一生平凡,这样,又穷又脏的你,只能对我跪舔和仰望。]

路灯啪啪依次打开,将少女的影子拉成了一条缥缈的线。

吴真嘴角浮出笑容,如果猜得没错,这次的白莲花比她想象中心子要黑得多。

她记得很清楚,在那本《真总裁强爱假千金》‘书里,是这样的描述男女主人公背景的:

沈卿卿母亲邹敏原是那个年代少有的大学生,上大学的时候结识了闺蜜瞿辛。后来瞿辛嫁入华国有名的豪门崔家,邹敏则回了老家南城。

沈临娶邹敏,一部分是对她一见钟情,一部分也是迫于沈家的压力。沈家知晓了崔家这层关系,这个地方上的家族想要攀附更高一层的资本。

而后两个女人先后怀孕,在沈家的撮合下,两家喜喜庆庆结了娃娃亲。

由于瞿辛的关系,邹敏在沈家颇受追捧,其女沈卿卿也被沈家人寄予了很大希望。

然而,就在沈卿卿初二那一年,一身落魄的瞿辛带着儿子崔明夷前来投奔沈家。

沈家一打听,得知是瞿辛偷人,崔明夷也并非崔家的种。

以前的大腿一朝落入尘埃,在崔家施压下,沈家拒绝接纳男主与他妈瞿辛,邹敏也只好暗中给了一些钱,撇清了两家的亲事与关系。

其实,供崔明夷上学的那笔钱,只是邹敏给的退亲钱。在瞿辛母子俩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邹敏——这个当年引以为最好朋友的女人及时抽身了。

邹敏。

如果没有人在她耳边左右她的思想,这个单纯到近乎愚蠢的女人,真的会就这样决绝地抛弃自己的好友吗?

……

第二天,她见到了邹敏,这具身体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