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4章 破军(1 / 2)

国士 衣山尽 2362 字 2天前

“要开始了吗?”

很快,士卒们穿戴好了铠甲,涌到阵前,开始列阵。

一队接着一队,就如同无数溪流从后方朝前走来,汇聚成一片金属的大海。

马号、军鼓激烈的鸣响,战马长嘶,整个黑夜都沸腾了。偏偏没有一个人说话,雷霆万钧,却又寂静无声。

列好队的士兵提着兵器,将头盔上的铁面具拉下来遮住面孔。一个个方阵看起来,就好象是一快已经凝固的铁块,杀气弥漫,如同实质,叫人看得心中发颤。

这一动一静的鲜明对比让阮大铖和史可法浑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不由自主地随着这如同水中漂流而下的木材一样的力量,向前,走到空地上。

天还是很黑,南方的卯时依旧暗得厉害,看不到一颗星星,不像北方,此时只怕已经天光大亮了。

不,还是能够看到有一颗星星在头顶微微闪烁,越来越亮,越来越亮,最后亮得让人不敢逼视。

阮大铖杂学了得,在这个时代的读书人看来,很是不务正业。他禁不住叫了一声:“破军,那是破军星。”

俞亮走到他身边,也道:“没错,北斗第七星破军。”

阮大铖:“耗星当空,不吉啊!”

俞亮:“万物循环,一耗一补,不破不立,此战,我军必胜。”

阮大铖心中安稳了些,又环顾四周,突然有不一样的发现,忍不住问:“俞亮将军,老夫听人说宁乡军的厉害至处在于长矛怪阵,在战场上所向披靡。今日如此重要一战,可怎么看不到一根长矛?”

没错,身边的士卒身上都穿着亮闪闪的板甲,可他们手中的武器却都以短兵器和钝器为主。大多是雁翎刀、小圆盾、铁锤、狼牙棍、连枷、大斧,若不是部队里还有不少火枪手,以及他们穿着整个大明朝独一无二的全是钢铁的铠甲,还真将他们当成建奴了。

他这么一问,就连一直冷着脸立在一边的史可法也是露出了疑惑的目光。

俞亮一笑:“大司马,兵形如水,因势利导,世界上可没有包打天下的阵形,打仗又不是演义小说。侯爷发明的长矛火枪方阵是厉害,可受地形限制得厉害,只能使用在开阔的旷野里。如果遇到山地,就施展不开了。我军这次是攻坚,根本就没有从容布阵向前推进的可能。而且,等下突进敌营,里面不知道狭窄成什么样子,如果用长矛,又如何使得动,还真比不上短兵器和钝器。”

说罢,他又安慰阮大铖:“大司马放心好了,这一仗不会有什么大波澜的。如果宁乡军放下长矛就不懂得如何打仗,也不配做天下第一军。”

说话间,后面有轰隆的马蹄声和车声传来。

却见,一群车队从方阵与方阵之间的空隙钻出来。那是宁乡军的炮队,为首的战马上坐着一个西洋鬼子。后面是拉着大炮的挽马,大车上全是火药桶和炮弹。

冲到最前面之后,他拉停了战马,喝道:“就是这里,炮兵准备。”

很快,炮兵手脚麻利地将大炮解下来,在空地上一字排开,黑洞洞的炮管指着前方。火药筒和炮弹箱也被他们抬下来,在炮位上堆成一座座小山。

太多大炮了,数也数不过来。

俞亮低声对阮大铖道:“大司马,按照我军的计划,卯时起,炮兵会进行一轮炮击,将一个基数的弹药打完。等到炮击结束,步兵才会向前推进。”

阮大铖问:“什么叫一个基数的弹药?”

俞亮本打算详细地解释一遍,想了想,感觉阮大人也理解不了,就随意地说:“简而言之,就是部队一次性能够所能携带的弹药数量。比如一个火枪手……”他指着身边一个步兵腰上的牛皮包继续说道:“这个包一次能够装两百颗包着火药和铅弹的纸卷,也就是一个基数。”

“哦,明白了。”阮大铖微微颔首。

这是他第一次亲临一线,不管怎么说,内心中还是有些紧张,说话的声音也在微微发颤,为了避免被人听出失了体统,索性闭上了嘴巴。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身边的史可法,这个史首辅还是一脸的平静,这人养气工夫倒是挺叫人佩服的。哼,老匹夫!

不知道怎么的,阮大铖看他越发地不顺眼起来。

一阵疾风暴雨的马蹄声传来,阮大铖禁不住抬头看去,就看到孙元带着一队同样穿着如同镜面一样闪亮的铁甲的骑兵从队伍前面掠过。

他也不说话,就那么侧着头看着眼前的士兵,飞快地跑着,一边跑,一边将手中的鞭子指过来。

虽然看不清楚,可所有人都感觉自家统帅的目光是落到自己身上,那鞭子是指在自己的胸膛上,仿佛是在问:“怎么样,准备好了吗?”

心血顿时沸腾了,突然间,有人一把拉起铁面具,露出激动的脸,猛地挥舞着手中的兵器,大吼一声:“愿为侯爷效死,愿为侯爷打进建奴老营。侯爷,你下令吧,我就算是死也要死在前进的道路上。我就算要死,伤口也在胸前,否则也不配做我宁乡军的男儿!”

孙元拉了拉马,慢下来。目光停在那个士兵身上一秒,才大吼一声:“我认识你,你是济南之战时加入我宁乡军的,你姓石,叫石敢当。不错,泰山石敢当,好汉子。”

“侯爷!”那个叫石敢当的人不过是一个普通士卒,宁乡军中毫不起眼的一分子,却没想到侯爷以前只见过自己一面却已经记住了,顿时号了一声:“侯爷啊!”

又有一个士兵拉开铁面具:“愿为侯爷效死!”

“我认识你,你外号鬼子,对于敌人来说,你是勾魂摄魄的恶鬼,可对我来说却是勇士,却是好汉子!”

“愿为侯爷效死!”

“我认识你,你叫肖进孝,凤阳人,滁州大战事就跟了某,老兄弟了。你胳膊上的老伤如何,还能战否?”

肖进孝的眼泪如同泉水一样撒到地上,长声呐喊:“好完全了,足以砍下一百个建奴的头颅,愿为侯爷效死!”

“不,我不要你们死,我要同你们一道痛饮胜利的美酒。”孙元大吼:“死的应该是敌人,我宁乡军从创建以来,我就答应过你们,要保全你们的性命,让你们在这乱世活下去,获取一场接一场的胜利。这一点,今天也是如此,死的应该是敌人,而我们只需要享受胜利者的荣耀。相信我!”

“当年滁州大战,以弱胜强,以五千破十万,是我们宁乡军;济南之战,救全城百姓,破建奴左翼大军的是我们宁乡军;永城战刘超,马牧集败刘宗敏、败小袁营的也是我们宁乡军。为什么,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