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3章 两个士兵(三)(1 / 2)

国士 衣山尽 2265 字 2天前

何满。

我叫何满,钮祜禄?何满,满州镶黄旗旗丁。

我的老家在长白山,十五岁的时候就下了山,加入了八旗军。

赖都回老家摆流水席的最后一晚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人生中最惨痛的记忆。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再不相信所谓的兄弟之情,同乡之谊。这种虚头巴脑的东西根本就没有任何用处,根本就抵不上实在的利益。

当赖都用讽刺的语气的指着我:“大家说说,上了战场之后,你们是愿意跟着我还是跟着他?就算是谁能够率领你们获取胜利,大发横财。我可以,何满,你可以吗?”时,我竟然说不出一句话来。

咱们建州男儿,就算你能山上捕虎,下水擒龙,如果不能在战场上走上一遭,亲手砍下两颗敌人的头颅,就算不得好汉。

很显然,伙伴们都被赖都一身的伤痕震住了……不,那些混帐突然是贪赖都小子打赏下来的银子。

于是,他们一个个都站起来,从赖都手下拿了银子,笑着说自然是原因跟着赖都大哥的。

我呸,连大哥得喊上了,还要不要脸了?

当天晚上,我喝得酩酊大醉,在家中的羊圈里睡了两天才醒过来,自然也错过了赖都带着屯里的青壮下山当兵那一幕,听说当时非常热闹,屯里的伙伴们穿上棉甲的模样非常英武,叫人看得眼热。

后来我才知道,赖都这次因为回老家招募了二十个勇士,在战场上立了功,又升了官。好象当了个什么甲喇额真,手头带了好几百,威风得紧。

原来这样,什么都明白了,这厮并不是想在老家炫耀他的富贵,而是想将部落中的青年人都骗下山去,替他卖命,好阴险的狗东西。

在带着往日伙伴下山的时候,还有人提到过我,说整个屯里的人都要去当兵抢钱抢娘们儿,何满好歹也是咱们自家兄弟,都是一个族的,要不把他一起带走?

可赖都这厮却说了一句恶毒的话,这句话让我一辈子都无法原谅他,原谅在场的所有人。

“何满啊,就他?就他那瘦成猴子的模样,若是留起头发跟汉狗有有什么区别?他也配去当兵,真上了战场,首先死的就是这种没用的废物?嘿嘿,别当时候反叫咱们建州勇士当成汉人给砍了,提着头颅去请功,那才真真是一场笑话了?”

一直以来,我和屯里的其他人不太一样。首先,我很聪明,遇到事脑子比别人总是要转得快一些,而且总能找出解决的法子。因此,伙伴们都服我,惟我的命是从,从小到大,我都是村子里的孩子头。其次,我很瘦小,同别人比起来小上一圈,矮上半个头。无论是力气,还是武艺,自然要差上一些。

就因为如此,别的人都看玩笑地喊我做汉狗,说山下的汉狗就跟我长得一个模样。老天可以佐证,我可是正宗的正黄旗建州,我是钮祜禄?何满,我不是汉狗。

如今,赖都又将这事拿出来羞辱人,让我胸中的怒火熊熊燃烧起来。他娘的,这种耻辱若不能用血来洗刷,我何满以后还怎么见人。

醉醒过来,我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背上猎弓,提着一根大矛追下山去,要寻赖都那混帐东西决一死战。

可山下的世界是如此之大,要想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一个人,却是如此之难。

在奉天混了一个多月之后,我开始渐渐地不耐烦了,关键是带下山的那十多张皮子已经尽数换成银子,变成酒肉填进了肚子。再这么下去,搞不好还真要饿死在沈阳。可就这么回家,以后也别想抬头见人了。

这个时候,正好遇到旗中正在招募旗丁,我一想,赖都不是在军队里吗,要想找到他,还真得要进军营去找。干脆我也去当兵,说不定有一点碰到他呢?

于是,我就进了军营。

可是,因为生得实在太瘦小,在军营中却是受尽了别人的欺凌。我们建州以力为尊,你若是比不了别人,就活该被人虐待。在这种野兽一般的世界里,你就算有再好的脑子也屁用不顶。

这个时候,我好象有些明白了。以前在屯里的时候我之所以成为一众伙伴的头儿,那是因为大家都是亲戚,血管里流得是一样的血,大家都让着我。

在军营里,大家来自天南地北,以前谁他妈认识谁呀,凭什么要让你?一个不顺眼,打,打到服气为止。

刚进军营那半年,我身上的伤就没好完全过。心中除了恨,还是恨。我恨赖都,恨军营里的伙伴,恨汉狗,恨所能恨的一切。

可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卖,当逃兵那可是要被砍头的,是比受人侮辱给他的羞耻。

没办法,只能咬牙坚持下去。

很快,部队开始分兵种了,有骑马经验的人去当骑兵,身高力大的壮汉去做重甲步兵,以前做过猎人的去当弓箭手,轮到我的时候,牛录章京却扔过来一把火铳。

这他娘算是兵器吗,可长官却讽刺地笑着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汉狗儿,这就是你的武器,你们汉人不就是喜欢远远放枪吗?”

这好引起来一阵哄堂大笑,可我什么也做不了,难不成还要同长官打一架。对上这个身坯壮实得更铁塔一样的军官,不被揍得满地找牙次怪。

我捏紧了拳头,暗暗发誓要在战场上立功,让所有笑话我的人看看我何满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很快,机会到了,明崇祯十三年,大清朝崇德五年四月,皇太极命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为八旗右翼主帅,多罗贝勒多铎为八旗军左翼主帅,前往距离锦州九十里处修义州城,驻扎屯田,围困锦州。这个是时候,松锦大战已经到了最关键时刻。

围了四个月,明狗的统帅洪亨九实在是坚持不下去,分兵突围。

这也是我第一次上战场杀敌,在我看来,杀人和在山中猎杀野兽并没有任何不同。只是手中的这把火枪实在操蛋,怎么鼓捣也弄不响。而这个时候,敌人的冲锋也到了最关键时刻。他们已经杀红了眼,知道这次若是冲不出去,就会全军覆灭。

我建州勇士虽然剽悍,可人马不足,前面竟然有些骚动。那个时候,我就管不了那么多,提着火枪就扑了上去,抡圆了当棍子使用,一枪就将一个敌将砸下了战马。见将领落马,其他的几十个明狗都丢下武器做了俘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