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5章 多铎的信心(1 / 2)

国士 衣山尽 2329 字 2天前

看着豪格一行人离开的背影,多铎气恼地将一巴掌拍在小几上,一堆啃干净的旱獭骨头弹上半空。

见主子爷大发雷霆,两个奴才战战兢兢过来收拾。

“滚!”多铎提起脚将二人踢翻,急噪地拉开领口,大口大口地喘气:“豪格,老子最见不得你的鸟样子,你他娘有什么呀,别在我们面前装出一副清高的球样。好象这个世上你最聪明,别人都是傻子一样。”

一个将领安慰他道:“贝勒,依我看来豪格也就是假聪明,否则当初他就做咱们大清国的皇帝了,真要说他智慧,又有什么能比得上多尔衮和你。”

“我就算了,反正多尔衮说什么咱照做就是了。倒是多尔衮蛮聪明的,否则还叫什么睿亲王。没错,豪格就是个假聪明。”多铎心情好了些。

那个将领小声道:“贝勒,真没想到孙元跑河南来了,有这人在却是麻烦。不过还好,据豪格说,孙元这次过来也就带了千余人马。不过,将来咱们进攻明朝,扬州镇宁乡军还真叫人头疼。”

他乃是多铎手下的老人,曾经参加过当年的济南之战,一想起那天的战斗,心中有些犯怵。

一提起宁乡军,多铎心情又恶劣起来,面色上带着一丝阴霾。

不过,在手下面前他却不肯输了心气。哈哈一笑:“孙元又如何,当年我是吃了他一点亏,哪又怎么样,汉狗有一句说得好,胜败乃是兵家常事。古时候,汉高祖刘邦和项羽楚汉争霸,从一开始就开始吃败仗,一直到垓下之围时才赢了一场。可就是这一场胜仗就砍下了楚霸王的脑袋,所以,还是那句话,笑到最后的人才笑得更甜。”

仿佛是为了鼓励自己,多铎的话越来越大声,说到最后,连他也相信起自己的话来:“整个扬州镇宁乡军才多少人,一万出头。咱们多少人,八万。这八万人中除了我建州精锐八旗,还有汉军旗主力,山海关、宁远降军,都是精锐之士。”

“另外,阿济格那边也有八万人。两路包抄,会猎南京。十六万对一万,泰山压顶,孙贼只有俯首待死的份儿。”

那部将又道:“贝勒,明朝可不止宁乡军。”

“哈哈,除了宁乡军,明朝还又拿得出手的部队吗?”多铎一阵狂笑:“高杰的秦军算是强的了,可这次不过是遇到豪格这个懦夫的两千人就差点全军覆灭。至于黄得功、刘泽清,更是废物,根本就不用放在眼了。武昌的左良玉,我都不稀罕说他。所以,这一次,只要咱们灭掉孙元,弘光小儿就完蛋了。”

那将领点头:“确实,此番进攻南京,关键在于打败宁乡军。”说到这里,他不禁摇了摇头:“明人无用,偌大一个国家,竟只有孙元一人可用,明朝不亡,没有天理。”

“你这说的是废话。”多铎狞笑:“咱们和明狗打了二十多年仗,每次入关,虽说没有能够灭掉明国,可都好象是用小刀子在他身上捅了一记,这么多年下来,就算明国是一头牯牛,血也流干了。”

“贝勒说得是。”那部将还是有些担心:“回想起济南之战,孙元的骑兵确实有些厉害。”

“你怕什么?”多铎横了他一眼:“骑兵作战,其实就是交换,看谁扛得住死伤。上了战马,谁也不是天兵天将,你捅我一枪,我砍你一刀。一场战斗下来,双方死伤的人数其实差不多。别把孙元的骑兵看得太重,豪格和孙元刚才这一战,两人各死伤四百余人,其实就打了个平手。是豪格胆小,先承受不了死伤退了下来。若换成老子,拼命着一千条人命不要,也得将孙元给留下来。”

“宁乡军的骑兵也就两三千人吧,我有八万,一对一兑子,我这次南征也要将他吃掉。难道我建州勇士还怕牺牲吗?”

说到这里,他已经是满面狰狞了。

那将领振奋起来,低吼道:“贝勒说得是,咱们建州勇士不怕死。不过……”

“不过什么,你什么时候变得不爽快了,说。”

那将领小心地说:“宁乡军可不只有骑兵,听说他们的步卒也很厉害,尤其是长矛火枪方阵,咱们建州人可没少在那怪阵下吃亏。当年鳌拜不就死在孙元手下,部队死伤也重。”

“哈哈,愚蠢。”多铎嗤笑一声,朝远处招了招手:“你过来。”

远处立着一个大约四五十岁的中年将领,见多铎叫他,大部走过来,一拱手:“贝勒有何吩咐。”

此人看起来甚是沉稳,身上带着一股气势,一看就是带老了兵的大将。

他正是天启年间登莱之战是投降满清的明将孔有德,隶属汉军正红旗,因为征讨朝鲜有功受封恭顺王。

这次随多铎一道进攻南京弘光政权,同他一起南下的还有当初在登州一道投降清军的耿仲明。耿仲明属于汉军正黄旗,受封怀顺王。

说起来,多铎是贝勒,而孔有德是王。可多铎对孔有德丝毫没有任何尊敬之意,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就好象是对待一个奴仆似的。实际上,满清制度初创,朝廷已经保留着化外民族的蛮横之气,也没人拿降人当回事。以前在朝廷上,一言不合,几个贝勒对孔有德拳头相交,大打出手的事情时有发生。

多铎:“孔有德孔王爷,说说,如果对上宁乡军的长矛火枪方阵,你要怎么打?”

“是,贝勒。”孔有德在清庭中一向是夹着尾巴做人,位置摆得很正:“孙元和我军一共打过两次,下来之后,我找人问过当时的情形,也琢磨过。骑战且不论,我也不懂。就拿那长矛火枪方阵来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希奇。不外是结成紧密的阵势,待敌进攻时先以火枪射击,然后将长矛连成一片,再接着用火枪不住射击。进攻一方若不能短期破阵,被火枪不断射击,士兵必然下降,这仗就输了。”

“说重点。”多铎喝道。

“是,贝勒。”孔有德还是那副不急不躁的样子:“火枪战法其实在战场上是非常好用的,一个普通士兵,就算力气再小,即便是六岁孩童,只要经过一个月训练,就能上阵。只需动动手指,就能轻易射杀一个浑身着甲的勇士。不过,明军军纪散乱,加上火枪实在太差劲,一不小心就炸膛伤了自己,所以,长此以往,明军就不再使用鸟枪了。但孙元却是一个例外,不但在部队里大量装备火器,火枪的质量也非常好。不但威力大,射程也远。如此一来,我建州勇士倒是吃了不少苦头。”

“什么我建州勇士,你们汉军旗不过是奴才而已。”多铎打断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