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辽阔的土地上,大部分的土地都是无法居住的,都是干旱的沙漠,只有周围一圈靠近海边的的土地,才适宜耕种居住。杨帆他们在的区域,差不多是北部沿海的土地上。这里的气候湿热,也适合作物的生长。
三清部落在东部占据着大面积的平原,而羽织部落靠近内陆,多为山地,他们不是没有想过去偷学农耕,而收成少得可怜,这让原本拥有山林,依靠捕猎为生的羽织部落,顿时失去了优势。除了正常的捕猎,每年入冬还要向三清部落买粮食。
秋高气爽似乎在这里不太适用,还是有些热,刚刚一场雨过,平原上的耕种刚刚结束。三清部落的首领接受着各个酋长送来的朝贡,感觉到部落正走向强大,愈发高兴。
“大部司,羽织部落的人已经赶去抢那些汉人的粮食了。我们准备什么时候出动?”站在部落上一处小山丘上的男子,穿着竟然与汉人无二。连五官都与汉人有些相似。他的母亲,便是汉人部落的,而他的父亲,便是这个部落当初的首领。可以说,这是个混血儿。
老者正是当初杨帆见到的那个阿公。他拄着杖,笑道:“这次消息放出去,一来是那股汉人的势力太过强大,对我们的部落有威胁。二来,趁此机会,灭掉羽织部落的一股力量,也对邓明首领您统一东南各部落有帮助,所以我们出动的时机一定要把握住,最好就是让他们打得两败俱伤的时候,我们再出动。”
“还是大部司想得周到。”他转过头,看着山坡上的累累青坟,上边的碑文,都是用汉文镌刻着。
“杨公悍夫之墓,宣德二十六年。”
“李公富裕之墓,宣德二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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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百座青坟,都落在此处。所有汉人部落,死去的每一位部司,都供奉在这座小山丘上。以前是汉人部落祭拜祖先的地方,后来变成了整个三清部落每年朝拜的地方。
男子对着那块几年前刚刚落成的青坟上完香,道:“爹给我起名为明,就是想,有朝一日,我们的部落可以像大明帝国一样,一统所有部落,万世永昌。大部司,你说我能实现父亲的愿望吗?”
“这次便是机会。那些汉人,他们的耕种水平,比起当初登陆的先人,都要娴熟不少。那些麦种,产量也是惊人。我已经让花花拿来给部落送去了,准备明年开始播种那个麦子。”
“花花也快成年了吧。我可是等了五年了。”邓明想起那个小妮子,便一脸的微笑,“我们从小玩到大,还真是大部司所说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老者点点头,道:“明年便及笄之年了,到时候,首领便可以迎去花花了。”男子点了点头,望向北边,呢喃自语道:“这个爵爷,真是我命中的福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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