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三个倒霉蛋(1 / 2)

唐砖 孑与2 1645 字 9天前

有生之年不一定能看到铁甲舰在海面上奔驰,但是有这个苗头就非常的好,以前也认为工业文明是在伤害自己赖以为生的世界,现在站立的角度不同了,对这个问题就有了一种新的看法。

人类的身体过于脆弱,面对自然世界的原始物质,我们身体脆弱的不堪一击,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我们懂得制造工具,知道披上甲胄就能获得更强的抵抗力,不管是铁甲舰,还是铠甲,他们最原始的出发点都是一致的,就是保护我们的身体。

征服自然,改造自然,说起来容易,想要前进一步,都需要付出极大地努力,人类最终的理想就是投入到星辰大海的怀抱里,今日的一小步,可以奠定将来的万世基业,也能让我们的脚步走的更远。

一遍遍的拍着李纲的墓碑,喋喋不休的诉说着自己的心里话,和亡灵说话要比和活人交流要真诚的多,这个时候,云烨发现自己就像是一个圣人。

繁琐的家事,和朝堂的纷争全部都在这一刻消失的不见踪影,唯有发自内心的喜悦充溢胸怀,这个时候自己看到的人都已经不再是具体的某一个特例,而是模糊了面容之后,变得极为大众化,他们只有一个名字,叫做人。

都说一撇一捺站稳了才能立于天地间,云烨幻想着有一天给这个字加上坚不可摧的铠甲,让他真正地可以立在天地间,疑惑宇宙中。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云烨骑在墓碑旁的那只文龟的背上,很是豪迈的念出了这两句诗。

“先生,我们现在走的路我曾经见识过,这里面的错事太多,这些年我之所以抛下学问的研究,而是专注于杀人,到了现在更是和别的官僚一样整日里争权夺利,其原因就在于我想守护这些成果,牺牲我一个人的名誉和力量,可以让现代科学这个新生儿获得更多的一些时间成长,等到他已经长大,能够自保的时候,就是我回归书院之时,现在,到了最关键的时候,我不会放弃的,如果帝位能够顺利交接,那就万事大吉,如果不能,这一次我不会再有任何的心慈手软,所有阻挠我计划的人,都会一次铲除,我要让他们从骨子里感到恐惧。

李家的子孙大部分都是记吃不记打的滚刀肉,如果不能把这种恐惧深深地植入他们的骨髓里,他们还会为了那个无聊的位置厮杀的你死我活,野蛮人的血脉到现在依然在统御他们的心灵。

所以,到时候如果不小心在您的坟墓上沾上了血,还请您原谅,等到我去了那个世界,千万别看不起我……”

这一夜的对话,对云烨来说就是一个自我救赎的过程,大唐的朝廷现在看起来风波不兴,但是有谁会知道平静的海面下已经是暗流在涌动。

云欢到底还是遵从父命娶了花花,场面非常的宏大,和长子云寿低调的婚事比起来,云欢的婚事几乎让长安城万人空巷。

送亲的队伍绵延五里之长,车马从道路上碾过,就如同雷鸣一般,随手撒入街市的铜子,就像雨点般往下落,卢国公嫁孙女气派怎么能弱?

站在府门口的老程豪迈的笑声从不断绝,面对诸位老友的祝贺,心情更是愉快。整个程家张灯结彩,宴客的规模甚至超越了娶亲的云家。

长孙无忌站在阁楼上看着绵延不绝的送亲队伍,眉心都要拧起来了,如果只是程家这样大张旗鼓,长孙无忌会习以为常,毕竟老程家张扬惯了,但是向来低调的云家这一次也倾尽全力的在筹备婚事,这就奇怪了,难道说这里面还有自己不知道的隐秘?

褚遂良也在云家宴客的名单上,如今站在长孙无忌的身边说:“赵公,不如我去看看吧,只要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定然难逃我的双眼。”

长孙无忌摇头说:“云家是在造势,云欢是云烨的次子,按理说他大婚的规格不可能超越他的哥哥云寿,云家这样做,既不合情理,也不合规矩,所以说他们就是在造势,都说扮猪吃老虎才是对的,但是装扮出来的猪如果不吃老虎的话,人家就会一位你真的是一头猪。